
Pegzilarginase-nbln、Loargys
Loargys适用于2岁及以上的精氨酸酶1缺乏症(ARG1-D)成人及儿科患者,在饮食蛋白限制的辅助下,用于治疗高精氨酸血症(hyperargininemia)。[ 详情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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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argys需由具备超敏反应(含过敏休克)处置经验的医疗专业人员全程监督给药。
初始给药必须在配备完善医疗监测、急救支持措施及心肺复苏设备的医疗机构内实施。
启动治疗前需检测患者基线血浆精氨酸浓度。
可根据临床情况,给药前使用抗组胺药进行预处理。
起始剂量:推荐起始剂量为0.1mg/kg,每周1次静脉输注给药,剂量按患者实际体重计算。
剂量调整原则:为使血浆精氨酸维持在40~115μmol/L正常范围,剂量调整以给药前血浆精氨酸水平接近正常上限为目标;首次给药4周后,检测前次给药168小时后的给药前血浆精氨酸水平,若连续2次检测值未达治疗范围,按以下标准调整:
血浆精氨酸<50μmol/L:每周剂量减少0.05mg/kg。
血浆精氨酸>150μmol/L:每周剂量增加0.05mg/kg。Loargys最大推荐剂量为0.2mg/kg,每周1次。
监测要求:剂量调整后2周内,每周检测给药前血浆精氨酸水平,临床病情需要时可增加检测频次。
给药途径转换:每周1次静脉给药满8周后,可转换为同等剂量每周1次皮下给药。
血浆样本需采用ImmedicaPharma公司的Nor-NOHA采血管采集(管内含Nω-羟基-精氨酸,可抑制样本采集后精氨酸降解),并采用该公司专属Loargys精氨酸检测试剂盒测定浓度;患者需入组IMM-PEG-005研究方可获取上述采血管与试剂盒。
患者接受每周1次静脉给药治疗8周后,可转换为同等剂量每周1次皮下给药,剂量无需额外调整。
重度超敏反应(如过敏休克):立即永久停用Loargys,同步启动肾上腺素等急救治疗;后续重新给药需严格评估获益风险,谨慎实施再激发。
轻中度超敏反应:可给予抗组胺药、糖皮质激素对症治疗;静脉给药时可暂停输注或减慢输注速度。
漏用后应尽快补药,禁止同日给予2次剂量,两次给药间隔不得少于4天,不可通过短间隔给药弥补漏用剂量。
全程采用无菌操作:
按患者实际体重与推荐剂量计算所需药瓶数量,抽取药液体积四舍五入至0.1mL。药瓶从冷藏环境取出,自然恢复至室温。
目视检查药液性状:应为澄明至微乳光、无色至微黄色或微粉色,出现颗粒物或性状异常需直接丢弃。用无菌注射器抽取计算体积的药液,未使用部分全部丢弃。
皮下给药:药液不稀释直接使用。
静脉给药:药液必须稀释后使用。
静脉给药稀释规范:用0.9%氯化钠注射液稀释,最终浓度不超过0.5mg/mL,轻柔翻转输液袋混匀,禁止剧烈振摇。
药液制备后需立即给药;未立即使用时,储存时限严格遵循:
室温20~25℃:储存≤2小时。
冷藏2~8℃:储存≤4小时。超时未给药需立即丢弃,静脉输注总时长需计入上述储存时限。
静脉给药:稀释后药液静脉输注时长至少30分钟,输注结束后用0.9%氯化钠注射液冲管;禁止与其他药物混合,禁止经同一静脉通路联用其他药物。
皮下给药:未稀释药液注射于腹部、大腿外侧、上臂侧缘或后侧;腹部注射需避开脐周区域;单次剂量需多次注射时,注射点间距≥1英寸;禁止注射于瘢痕组织、红肿、炎症、肿胀部位;每次给药需轮换注射部位。
患者耐受维持剂量皮下给药后,可在医疗专业人员监督下实施居家给药;居家给药初始剂量与医疗机构给药剂量一致,无医疗人员监督不得擅自调整剂量;若发生漏用或延迟注射,需立即联系医疗人员,后续可能需恢复医疗机构内给药。
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医嘱,密切关注耐受情况和不良反应,并定期复查。如有疑问或出现不适,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。
参考资料: FDA说明书获批于2026年2月23日,FDA说明书网址:https://www.accessdata.fda.gov/scripts/cder/daf/index.cfm?event=overview.process&ApplNo=761211